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1年6月21日17:56:49立案标准192阅读模式
摘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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