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1年6月21日17:56:49立案标准120阅读模式
摘要

一、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什么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6月21日17:56:4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