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1年6月21日17:56:49立案标准205阅读模式
摘要

一、什么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什么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非法低价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5、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6月21日17:56:49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