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认定
1.行为是否构成走私:审查行为是否确实构成走私,是否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2.货物、物品的性质:确认被走私的货物、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范围。
3.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走私的故意,是否明知货物、物品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范围。
二、证据审查
1.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证据是否通过合法手段取得,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
2.证据的充分性:审查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行为人的走私行为。
3.证据的关联性: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关联,是否能够证明行为人的走私行为。
三、辩点
1.无罪辩护: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可以提出无罪辩护。
2.罪轻辩护:审查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悔罪表现等。如果行为人确实构成走私,但情节较轻,可以提出罪轻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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