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非法证据如何排除?

陈维崧律师 2024年5月23日10:40:33律师文集56阅读模式

1.卢某新故意杀人、强奸案

裁判要旨

  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后,案件达不到定案标准的,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在排除非法证据工作中应当注意:(1)发现证据存在重大问题,特别是关键证据可能系非法证据的,可以要求检察机关补查补正。(2)对被告人审判前有罪供述取得的合法性应依法启动专门程序审查,对于有罪供述的收集合法性不能证明的,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赵某彪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旨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被告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存在疑问时,由公诉机关承担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公诉机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包括提交看守所体检表、当庭播放讯问录音录像,以及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等等。

      由于法律对侦查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出庭未做硬性要求,导致实践中被告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一些情形,侦查人员并未出庭作证,而以提交“情况说明”的方式来澄清被告方提出的侦查人员取证不合法的问题。这种做法实际上变相规避了法律有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要求。

  为了有效解决证据收集合法性争议,关于侦查人员和其他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既要考虑到当前的司法实际,进一步明确侦查人员和其他人员出庭的条件,又要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侦查人员和其他人员出庭的要求。关于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需要综合考虑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情况。具体言之,当被告方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存在疑问时,如果公诉机关能够提供看守所体检记录、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取证的合法性,消除法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怀疑,就无需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

        反之,如果公诉机关不能提供看守所体检记录、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取证的合法性,或者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取证的合法性,例如讯问录音录像存在剪辑、中断,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就需要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未按照要求出庭作证,或者虽然出庭但未能说明取证合法性,最终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李某胜故意杀人案

裁判要旨

  对缺乏客观性证据的案件,审查、分析时不能简单地罗列证据,而是要抓住关键证据深入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点,从整体上去把握证据。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审查证据。

  01.审查判断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是否真实、可信,翻供理由是否合理,是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

  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在面对被告人翻供时,应当客观中立地进行倾听、审查。首先,应当对被告人翻供的言谈、举止、表情、心态、陈述的口气等进行观察,从直觉上对被告人翻供是否有理作出经验判断。其次,为了查清翻供理由是否成立,法官还应充分发挥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功能,运用交叉询问规则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可以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翻供是否有理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在争辩中发现被告人的前后供述的矛盾之处,并在全面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上,对每一份供述进行认真的审查,最终找出最贴近事实真相的供述。在必要的情况下,法官还可以依职权对被告人就有关的问题进行发问,以此来打消心中的疑虑,增强内心确信。

  02.审查其他间接证据是否能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并排除合理怀疑。

  (1)结合其他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主要是将被告人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进行对比、分析,查看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对这些矛盾能否作出合理解释。

  (2)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对比审查。审查时要将被告人的多份供述与客观提取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进行比对,将被告人的每一份供述与现场勘查提取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详细辨明被告人供述与这些客观性证据的先后顺序,分析是“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以及是否存在人为制造的“先供后证”等情况。一般而言,在排除非法取证的前提下,如果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提取到隐蔽性很强的实物证据,则被告人的供述具有较强的可信性、真实性。

  (3)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同尸体检验意见、尸体照片等证据进行比对审查。被告人有罪供述中供认了采取何种方式杀害被害人,在审查证据时着重应对尸体照片、尸体检验意见中有关被害人伤情部位及形成原因等细节进行审查判断,看能否与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特别是细节之处能否对应。

  (4)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进行比对审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是能够客观反映案发现场的重要证据,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中对案发现场,特别是细节之处的描述,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中反映的情况进行细致的比对,看二者能否对应。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法官还应视案件情况到案发现场进行查看,身临其境往往能够看到卷宗内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照片所不能反映的情况。

  (5)综合全案证据,依照法律程序,排除一切合理怀疑。通过重点审查关键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可以充分认识并发挥现有证据的证明力。通过查看案发现场、同侦破该案的公安人员座谈、走访部分证人、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等,可以加强对现有证据的内心确认,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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