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盗窃罪大数据报告

陈维崧律师 2024年1月9日14:29:47律师文集372阅读模式

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盗窃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2477份

2023年盗窃罪大数据报告

盗窃罪的判决书2279份,占比92.01%;裁定书198份,占比7.99%。

2023年盗窃罪大数据报告

2023年盗窃罪大数据报告

辽宁省有422例,占比17.29%;湖南省有300例,占比12.29%;广东省有246例,占比10.08%;浙江省有206例,占比8.44%;陕西省146例,上海市146例,江西省141例,山东省98例,湖北省83例,吉林省8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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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2297例,占比94.1%;中级人民法院144例,占比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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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程序中一审有2335例,占比94.27%;二审有142例,占比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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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有的长达2年6个月。

2023年盗窃罪大数据报告

附加刑2053例,占比49.81%;犯罪认定及主刑2069例,占比50.19%。

 

典型案例

案例1. 潘某某盗窃案(2023)粤0105刑初822号

【案情简介】

潘某某于2022年5月21日2时许,到某广场附近人行道,趁被害人乔某醉酒睡觉之机,盗得其华为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976.67元)。

同年6月1日,潘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观点】

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潘某某有前科劣迹,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惟潘某某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2. 何某某盗窃案(2023)粤0113刑初1219号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7日8时许,何某某去到某201房,爬窗入内盗去被害人杨某的人民币700元及笔记本电脑1部、电脑包、小挎包、钱包和银行卡等物品。盗后,何某某将电脑销赃得人民币300元。

【法院观点】

何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予以处罚。

【判决结果】

何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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