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如何认定?

陈维崧律师 2023年12月8日15:16:34毒品犯罪271阅读模式

制造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制造毒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购置了专门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工具、制毒物品或者配制方案的;
  (二)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三)在偏远、隐蔽场所制造,或者采取对制造设备进行伪装等方式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四)制造人员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抗拒检查等行为,在现场查获制造出的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五)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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