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0年12月8日14:47:11立案标准131阅读模式

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扰乱3次以上或者1次扰乱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四)持械或者采取暴力手段的;
  (五)扰乱重要军事管理区秩序的;
  (六)发生在战时的;
  (七)其他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2月8日14:47:11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3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