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0年12月6日15:13:51立案标准157阅读模式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500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50%以上的。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2月6日15:13:51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3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