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林某某赌博案判六个月

陈维崧律师 2016年5月21日17:00:18成功案例 轻判155阅读模式
摘要

案情回顾: 被告人林某某,男,汉族,广东人, 2015年7月21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8月27日被逮捕。

案情回顾:

被告人林某某,男,汉族,广东人, 2015年7月21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8月27日被逮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5月起,林某某在某处,多次接受他人投注非法六合彩,累计投注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同年7月21日21时许,林某某在上址接受非法六合彩投注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缴获投注工具手机电脑一台及赌资人民币2500元。

检方观点:

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策略及结果:

陈维崧律师接办该案后,前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林某某了解案件细节,并到检察院调阅该案的全部证据材料。为了争取让被告人林某某获得最轻的处罚,陈维崧律师仔细研读该案所有案卷材料,多方寻找对被告人林某某有利的证据,并为本案被告人林某某制定了对其最有利的辩护策略。

最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陈维崧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林某某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附:刑事判决书

【轻判】林某某赌博案判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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