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马某、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3255万元)判一年二个月

陈维崧律师 2019年2月20日17:00:18成功案例 轻判265阅读模式
摘要

案情简介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份开始,马某伙同杨某,先后租赁白云区某34号一楼和41号一楼,存放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获利15万元左右。2018年1月18日,马某、杨某在上址被抓获,并缴获假冒的CPB粉底2323盒(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742250元)、CPB口红2105支(市场价共计1010400元)、CPB口红653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430980元)、香奈儿口红5466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803780元)、香奈儿眼线笔1321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330250元)、香奈儿腮红2724盒(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280280元)、香奈儿口红857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74240元)、香奈儿唇膏977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312640元)、香奈儿唇膏5437支(市场价共计1794210元)、香奈儿眉笔1047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61750元)、香奈儿唇膏1623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519360元)、圣罗兰纯口红660支(经鉴定共计人民币211200元)、圣罗兰黑管唇釉1456支(经鉴定共计人民币465920元)、圣罗兰丝绒哑光唇釉3360支(未在中国市场销售)、圣罗兰纯口红7400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368000元)、阿玛尼气垫粉底液396盒(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49480元)、雅诗兰黛口红4473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341900元)、雅诗兰黛口红1624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487200元)、雅诗兰黛唇釉5432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412320元)、MAC口红3564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605880元)、MAC口红11594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970980元)、纪梵希口红3891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381305元)、纪梵希口红1431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508005元)、纪梵希口红5942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109410元)、纪梵希口红4212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495260元)、迪奥口红7155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2146500元)、迪奥口红5108支(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787800元)、迪奥粉底液3436瓶(市场价共计人民币1786720元)、迪奥粉底液4738瓶(市场价共计2463760元)。其中,马某负责销售和进货,杨某负责送货。

 

附:刑事判决书

【轻判】马某、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3255万元)判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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