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开始,张三从事搬运工作及出售装修材料业务。
期间,张三指使其所雇请的搬运工人霸占使用小区的电梯,同时多次威胁、恐吓外来搬运人员,致使其他外来搬运人员不敢从事搬运工作,从而达到垄断控制搬运业务的目的。
【法院观点】
张三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强迫交易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强迫交易罪怎么判刑?
1、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784刑初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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