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变造货币罪,怎么判刑?

陈维崧律师 2020年6月16日16:19:35律师文集108阅读模式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0年至2016年12月份期间,张三在家中,利用剪刀、透明胶布等工具,对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五版面额百元的人民币通过剪切、拼凑、粘贴的方式进行变造。

张三每次分别从4张完整的面额百元的人民币上,各剪切出不同的部位1/8左右的人民币残币。将拼凑好的变造币混杂在真币内,通过银行柜台存款后再取出的方式换出完整的人民币。通过此种方式达到每变造出一张货币可以获利50元。

经鉴定,329张拼凑型货币为拼凑型假人民币(其中120张为拼凑完整的假币,209张为未拼凑完整的假币),另有为变造货币剪切的人民币主要防伪图像特征的残币775块。

【法院观点】

张三使用剪切、粘贴的方式,对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进行加工,使其改变为形态不同的变造的货币,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变造货币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二、什么是变造货币罪?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变造货币罪怎么判刑?

1、数额较大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或者单判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皖1221刑初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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