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姜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后开发某旧村改造项目,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在某小区修建一高约8米,长140余米的南北向混泥土挡墙,姜某负责具体施工。
2016年6月,挡墙出现裂缝,国土资源局委托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对该挡墙做现场堪验调查,认为挡墙存在拉张裂缝是回填土压实不均,挡墙坡体结构及砌筑质量和抗力不足为主要影响因素,并建议尽快治理施工,消除挡墙滑塌隐患。
2017年9月2日13时许,挡墙发生垮塌,造成挡墙下方居住的4户房屋被塌毁。同时,对6户住房造成不安全因素而搬离住所。
2017年9月,经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调查鉴定,挡墙倒塌成因:(1)墙后填土未经压实,结构松散;(2)挡墙施工不符合程序,挡墙抗力不足。其边坡失稳垮塌的主要责任在于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开发商。
2018年7月6日,经司法鉴定所对该挡墙进行鉴定,挡墙地基基础、沉降变形、抗力、稳定性等均不符合规范要求,目前全部混凝土挡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安全,并建议对挡墙进行治理以彻底消除隐患。
2018年5月11日,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挡墙的损坏价值评估为844015元。
2018年7月6日,经司法鉴定所对房屋损害程度、房屋修复费用进行鉴定,4户房屋损害程度均为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Dsu级(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修复费用合计956908.40元。
【法院观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旬旧村改造项目修建挡墙过程中,未能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施工,施工不符合程序,挡墙抗力不足而倒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姜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建挡墙的具体负责人,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判决结果】
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
二、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判刑?
1、对直接责任人员,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陕0928刑初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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