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1年6月21日11:59:53立案标准249阅读模式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或者《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不满“数量较大”标准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向多人或者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五)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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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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