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与他人(另案处理),将被拐卖至中国境内的越南人A、B、C、D卖给他人为妻,张三从中分别分得18000元、24000元、11000元、2600元。
【法院观点】
张三以出卖为目的,将被拐卖至中国境内的越南籍妇女运送、转卖他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二、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
1. 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判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死刑,并判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皖0522刑初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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