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2年左右,已婚的张三,认识新来工作且未婚的李四。后二人在日常相处过程中产生感情,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双方关系被张三妻子得知,两人短暂断绝关系一段时间后,又开始联系。
2016年3月,李四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役士官王五认识,并于2016年8月登记结婚。
在李四与王五结婚后,张三明知李四已与现役军人结婚仍与之暧昧往来。二人在2016年12月、2017年1月在宾馆开房。
因王五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李四与他人有频繁微信聊天,便对李四感情产生怀疑,导致案发。
经鉴定,李四产下的男婴,血样与张三和李四血样在共同检见的ST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
张三的行为导致王五与李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王五与李四已于2019年1月离婚。
【法院观点】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不容侵害。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是国家为巩固国防、稳定军心的需要而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别保护。
张三明知李四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并生育一小孩,导致现役军人王五婚姻家庭破裂,严重侵害了军人的荣誉和人格尊严,影响了军人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安定,造成了严重后果。张三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2年。
二、什么是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三、破坏军婚罪怎么判刑?
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湘1223刑初213号)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