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张三担任村三组组长期间,将专款专用的本组村民移民耕地补偿款323343元用于村内修路、购买变压器、吃喝招待等村内事项支出,致使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法院观点】
张三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挪用移民款,情节严重,致使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其行为已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判刑?
1.对直接责任人员,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豫1381刑初3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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