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06年,张三为取得某公司公寓租赁权,与时任上述公司总经理的李四(已判决)约定:之后的20年,每年向李四贿送86400元。
2007年1月至2018年7月,张三向李四行贿共计993600元。
【法院观点】
张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二、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判刑?
1、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111刑初1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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