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张三在举行镇人大代表补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委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将放置的选举箱破坏,并持桌板将村部办公室玻璃砸碎,撕烂选举票箱,致使选举工作被迫中止,选票作废。
【法院观点】
张三在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构成破坏选举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什么是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破坏选举罪怎么判刑?
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陕0802刑初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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