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张三预谋后,趁李四、王五不备,潜入二人工作和生活的场所即某五金店二楼。
当日23时许,张三采取持刀威胁、用衣服捆绑等方法,抢得李四的人民币75000元、王五的人民币8000元。
【法院观点】
张三无视国家法律,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二、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三、抢劫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111刑初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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