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为达到与配偶王某离婚的目的,于2015年3月通过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张三在明知王某已出国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王某虚假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并让李四帮忙出具一份证明,内容是王某自婚后第七天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张三故意隐瞒王某出国的事实及提供虚假的王某地址,致使法院在2015年7月作出了准许张三与王某离婚的判决。
【法院观点】
张三在民事诉讼中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以其他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李四帮助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李四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张三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1、张三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李四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什么是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三、妨害作证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鲁0285刑初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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