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陈维崧律师 2022年9月26日10:12:57律师文集299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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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非法持有毒品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812份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判决书641份,占比78.94%;裁定书171份,占比21.06%。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四川省有98例,占比12.42%;湖北省有94例,占比11.92%;云南省有87例,占比11.03%;湖南省有80例,占比10.14%;重庆市62例,辽宁省60例,陕西省47例,广西壮族自治区32例,河南省31例,广东省30例。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基层法院例606例,占比76.8%;中级人民法院173例,占比21.93%;高级人民法院10例,占比1.27%。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审理程序中一审有641例,占比78.94%;二审有171例,占比21.06%。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审理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最长至一年六个月。

2021年非法持有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附加刑609例,占比47.76%;并处罚金601例,占比47.14%。

 

典型案例

案例1. 刘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2021)粤0111刑初1188号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公安人员在刘某某住所缴获其持有的白色固体一小包。

经鉴定,上述白色固体检出海洛因成分;经称重,上述白色固体净重10.38克。

【法院观点】

刘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刘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判决结果】

刘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2. 林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2021)粤0507刑初205号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当场在林某某随身挎包内搜出疑似甲基苯丙胺的白色晶体5袋、疑似海洛因的白色晶体2袋。

经检验,白色晶体5袋(净重分别为10.81克、0.65克、0.38克、0.34克、0.38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白色晶体2袋(净重分别为0.13克、0.20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观点】

林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共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判决结果】

林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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