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组织卖淫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490份
组织卖淫罪的判决书305份,占比62.24%;裁定书185份,占比37.76%。
广东省有97例,占比20.38%;湖南省有50例,占比10.51%;上海市有41例,占比8.62%;四川省有28例,占比5.89%;江苏省26例,江西省24例,辽宁省22例,浙江省19例,湖北省19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7例。
基层人民法院299例,占比62.82%;中级人民法院177例,占比37.18%。
审理程序中一审有313例,占比63.88%;二审有177例,占比36.12%。
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最长至一年。
附加刑288例,占比49.83%;并处罚金286例,占比49.48%。
典型案例
案例1. 何某某组织卖淫案(2021)粤0111刑初2118号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何某某伙同同案人“萍姐”(另案处理)在某酒店组织妇女胡某、陈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被抓获当天,何某某安排胡某为证人曾某提供卖淫服务,安排陈某为证人蔡某提供卖淫服务。
【法院观点】
何某某结伙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判决结果】
何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例2. 高某某组织卖淫案(2021)粤0105刑初607号
【案情简介】
2018年下半年始,高某某在水会担任客服部长,伙同同案人王某、钟某、张某(均已判决)等人组织女技师招揽嫖客,由水会部长安排嫖客挑选女技师,收取嫖资,并安排网约车司机将嫖客及选中的女技师送至公寓内各技师承租的房内进行性交易。2019年9月,民警抓获7名嫖客、7名女技师,并缴获避孕套等物品。
【法院观点】
高某某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
在共同犯罪中高某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高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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