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30日,张三乘坐航班抵达国际机场,过海关时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我国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海关关员经查验发现张三体内有异物,张三在现场排出椭圆状颗粒26粒,随后被送至医院进行CT检查,确认其体内仍有异物留存。次日,在民警的监控下,张三从体内再排出椭圆状颗粒34粒。
经检验,上述60粒椭圆状颗粒共净重714.12克,均检出可卡因成分,含量为61.8%至73.3%。
【法院观点】
张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毒品可卡因入境,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
【判决结果】
张三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刑满后驱逐出境。
二、什么是走私毒品罪?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构成走私毒品罪?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四、走私毒品罪怎么判刑?
(一)走私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粤01刑初10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