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张三从2018年10月初开始,使用“上家”(另案处理)提供的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的“伪基站”设备,占用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通讯网络信号,发送贷款、“充值大优惠”等诈骗短信,并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
【法院观点】
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决结果】
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九个月。
二、什么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1、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3、举办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4、同时使用3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
5、“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十公里以上的;
6、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5000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7、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的;
8、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
9、曾因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怎么判刑?
1、情节严重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105刑初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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