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1日,张三因认为当地政府向茶企征税过高,心生不满,遂建立“讨论群”微信群,以群主身份邀约多名茶企好友进群,并鼓励群内人员邀请其他茶企人员进群,共同讨论采取何种方式向政府施压,以达到减免税收的目的。
5月12日,“讨论群”成员增加至500余人,微信群成员郑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按微信通知到达农贸市场,采取起哄、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止多名茶商收购茶农的鲜叶,其他茶商心生畏惧不敢进行鲜叶收购,致使农贸市场的茶叶交易中断,大量茶农因鲜叶无法出售,在茶叶市场内及相邻的、国道上滞留、聚集,造成该茶叶市场秩序混乱,国道新店段的交通阻断近一小时,受阻车辆数百余台。
【法院观点】
张三为发泄不满情绪,通过建微信群的方式,策划、组织他人阻止茶叶交易制造混乱,造成茶叶农贸市场茶叶交易中断和国道交通阻断,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张三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刑?
对首要分子,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川1803刑初27号)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