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票据诈骗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51份
票据诈骗罪的判决书22份,占比43.14%;裁定书29份,占比56.86%。
山东省有11例,占比21.57%;广东省有10例,占比19.61%;江苏省有6例,占比11.77%;河南省有4例,占比7.85%;河北省3例,上海市3例,陕西省3例,天津市2例,辽宁省2例,黑龙江省2例。
基层法院22例,占比43.14%;中级人民法院28例,占比54.9%;高级人民法院1例,占比1.96%。
审理程序中一审有23例,占比45.1%;二审有28例,占比54.9%。
附加刑22例,占比48.89%;并处罚金22例,占比48.89%;单处罚金1例,占比2.22%。
典型案例
案例1. 陈某某票据诈骗案【案号:(2020)粤0106刑初518号】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陈某某以扩大烟酒行经营、急需资金周转向被害人林某借款为名,通过签发一张空头支票作为担保,骗得被害人人民币3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每月利息12万。被告人陈某某得款后将大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期间按约定支付被害人林某四个月利息共计人民币48万元。后陈某某关闭烟酒商行并离开案发地,未归还上述款项给被害人林某。
2019年10月1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陈某某通过朋友陈某代为归还被害人林某人民币60万元,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林某人民币2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林某的谅解。
【法院观点】
陈某某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予惩处。
陈某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陈某某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陈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2. 黎某某票据诈骗案【案号:(2020)粤0606刑初2788号】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黎某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而无力偿还,通过网络向他人低价购买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向被害人王某声称工厂经营需要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并将支票抵押给王某,归还借款时再将支票赎回,并给予王某一定的利息回报。王某信以为真,给黎某某支付了多笔借款,过程中,每到支票上的兑现期快到时,黎某某便再拿一张面额更大的支票抵押给王某,王某按照每张支票的面额扣除利息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黎某某。黎某某将从王某处得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赌博所输的高利贷。
2018年8月30日,因支票兑现期将过,王某拿着上述支票到银行进行兑现,但都因密码错误或者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等理由被银行退回,发现被骗后,王某向黎某某进行追讨,但黎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无法偿还。
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黎某某共使用十四张空头支票诈骗王某人民币483541元,王某通过现金支付人民币78547元,合计人民币562088元。
【法院观点】
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黎某某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退赔。
【判决结果】
黎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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