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陈维崧律师 2022年6月5日16:44:34经济犯罪543阅读模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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