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陈维崧律师 2019年5月19日11:17:08经济犯罪 刑事控告235阅读模式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均不受涉案金额限制);

(二)除市局经侦支队负责侦办以外的经济犯罪案件。

因侦查需要,全市各区分局经侦部门负责侦办市局经侦支队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对于案情重大的疑难案件,可以提请由市局经侦支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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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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