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陈维崧律师 2022年6月25日11:10:57律师文集4451阅读模式

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90份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判决书68份,占比75.56%;裁定书22份,占比24.44%。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广东省有17例,占比18.89%;江苏省有8例,占比8.89%;上海市有7例,占比7.78%;北京市有6例,占比6.67%;安徽省5例,河南省5例,辽宁省4例,浙江省4例,甘肃省4例,天津市3例。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基层法院65例,占比72.22%;中级人民法院24例,占比26.67%;高级人民法院1,占比1.11%。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审理期限最快一个月,最慢两年。

2021年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大数据报告

附加刑65例,占比44.22%;并处罚金63例,占比42.86%;没收财产3例,占比2.04%。

 

典型案例

案例1. 林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案情简介】

2016年,林某某伙同同案人(另案处理)等人意图承租某地块,与时任社长张某、副社长木某(均另案处理)串通,在协商了租金、免租期等条款后,由社长张某、副社长林某将该项目立项并提交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林某某、沈某以郭某、木某的名义参与该地块公开竞投,最终成功拍得该地块30年的租赁权。竞投成功后,林某某贿送木某现金人民币47万元。

2021年5月28日,同案人木某向某纪律检查委员会退缴赃款47万元。

【法院观点】

林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林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林某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2. 黎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案情简介】

A公司是B公司的鸡蛋供应商,黎某某是该公司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黎某某通过同案人唐某(已判刑)多次给予B公司采购副总监吕某(已判刑)、厨师李某(另处理)、梁某2(已判刑)、池某(另处理)的回扣款共278165.36元,其中给予吕某155387元、李某78631.75元、梁某239546.61元、池某4600元。

【法院观点】

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判决结果】

黎某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相关文章
陈维崧律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6月25日11:10:57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www.chenweisong.com/1389.html